瑜伽的本质
大约在公元前 300 年时,印度圣哲派坦佳里 (pantanjali) 创作了《 瑜伽经 》,阐述古典瑜伽的理论。从而瑜伽的历史进入了后古典时代。而被古今瑜伽学人奉为瑜伽根本典藉之一的印度《瑜伽经》,则对瑜伽的定义有另一番描述。《瑜伽经》的开篇,用了一句梵语箴言 “Yoga Cittavrtti Nirodha ” 来阐明何谓瑜伽。这句表述中,含有有四个词: Yoga—— 瑜伽、 Citta—— 意识、 Vrtti—— 各种情绪及倾向、 Nitrodha—— 控制。如果用汉文的语法习惯将其连贯起来,可以这样表述:瑜伽是对意识、情绪及倾向的控制。也有这样翻译的:瑜伽是头脑的停止(奥修)。目前通用的表述则为:瑜伽是控制意识的转变。
瑜伽是控制意识的转变 —— 《瑜伽经》中对瑜伽的这番定义,显然侧重于瑜伽修习中意识层面的活动,这与当今瑜伽行业特重形体、俨然等同于美体塑身操的现状,是不相契合的。
事实上,从与原始瑜伽产生的缘起与目标来看,瑜伽的确不是单纯的形体健身运动,而是具备了修身养性、入定、觉悟,乃至于达到个体意识(小我)与宇宙本体(大我)相契合的目标高度。而实现这些目标的起点与过程,都立足于对 “ 意识转变 ” 的控制;而形体动作,只不是完成这些过程的辅助与促进而已。所以说, 瑜伽 源于无文字的时代,简单才是 瑜伽 的本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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